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2004年新组建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武汉工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湖北黄石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欧亚职业学院等8所高等职业学校。我厅同意上述学校于2004年开始招生,现将这8所学校2004年招生专业名单公布(见附件)。
所公布专业修业年限为2-3年。各校在申报招生计划、刊登招生广告、颁发学历文凭时,原则上应按公布的名称进行,不得随意增加专业、更改专业名称。
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的改革与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师资、图书、实验实训条件等专业办学条件的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在一年后将对上述专业开展办学水平合格评价工作。所有评估的结果将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定为“不合格”的专业将停止招生资格,公告撤销。
附件:2004年湖北省新批准设置8所高职学校招生专业名单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