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宣传问答

1、教育部对2005年全国中职招生有哪些要求?

    2005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主要要求是:

    一是努力使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达到650万人;

    二是建立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推动高中阶级教育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切实有效的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维护考生对招生学校的知情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前要对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进行公示,不断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是要加强招生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2、去年我省普通中专招生情况如何?

    近年来,我省普通中专招生形势逐步从低迷走向回升。2004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中专学校共有201所,其中省内学校172所。全省普通中专招生生源计划63848人,共录取96276人,完成生源计划的150%;其中省部属普通中专生源计划22200人,实际录取30022人,完成计划的135%;市州属普通中专生源计划41648人,实际录取66254人,完成计划的159%。

    从近几年中专招生情况看,2002年普通中专录取数为70557人,2003年普通中专录取数为78600,增长率为11.4%;2004年的普通中专录取数为96276人,增长率为22%,2004年的招生形势明显好于以往两年。尤为可喜的是有一些教学质量好,专业设置合理,办学有特色的中专学校还出现了招生生源爆满,毕业生供不应求的现象。

 

3、如何选择合适的中职学校和专业?

    选择学校的前提是看学校是否是具有招生资格。一般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都会在《湖北招生考试》或市州一级招生考试刊物上公布,并有专门的招生学校代码。中等职业学校除了从学校的级别(如国家级重点学校、省级重点学校、办学水平A级学校、合格学校)、校园环境等来选择之外,更多的要看学校的实习实训条件、师资力量、培养模式以及就业安置等。建议考生在选择学校前到学校进行实地了解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中职学校设置的专业一般都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联系非常紧密,各个专业的就业形势一般都比较好。选择专业时主要应该考虑两个大的方面因素。一方面要考虑个人兴趣爱好与自身条件;另一方面要考虑未来经济发展与市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从目前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情况来看,男生选择数控、机电、汽修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就业较好,女生选择护理、酒店管理、旅游、幼教等与现代服务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就业较好。
 

4、读完中专还有进高等院校深造的机会吗?

    我省近年来针对中职学生开通了升学就业“立交桥”政策,即读完中专既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选择考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进入高等院校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像普通高中学生一样,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普通高考)。二是参加湖北省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对口高考)。既可升入本科,也可上专科,入学考试时间与高考时间同步,试卷不一样,除文化课语数外三科外,还要考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三是进入中专后,在进校的第一学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3+2”或“五年一贯制”升学考试、统一划线录取,中专毕业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5、近几年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各中等职业学校由于面向市场办学,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针对市场需求开设专业,对各专业实行“定单式”培养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较好地适应了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也为广大学生就业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居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首位,达到92.83%,不少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甚至已经实现连续三年100%就业。并且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也在逐年提高,相当多的中专学校毕业生在武汉本地就业转正之后的月薪已经已经达到1200元以上,在沿海地区就业的起薪更高。
 

6、家庭贫困学生读中职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我省在执行已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新的政策。一是加大资助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力度。2005年省教育厅将资助万名贫困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其中9000名贫困生由省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另外资助1000名特困生免费入学,学费由省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资助,教材费由市县解决一半、学生出一半,生活费由学校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将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加大对资助职业学校贫困生的经费投入,中等职业学校也将从学费收入中调剂部分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二是读职业学校可采用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承担学生的部分学费;也可以实行“先上学、后缴费”,允许学生以用人单位支付的实习补贴或就业后的工作收入补缴学费,同时鼓励贫困学生通过半工半读来完成学业。三是学校将优先安置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保证贫困家庭中职学生高质量优先就业。

 

7、我省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是什么?

    我省普通中专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普通中专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行省、市(州)招办两级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由省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市州属普通中专由市(州)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市州属普通中专跨市(州)招生的,由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8、2005年我省普通中专招生有哪些主要作法?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组织开展“2005年湖北省普通中专招生专题宣传活动”,各级招办和招生学校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社会进行普通中专招生宣传。省招办要求各市、县招办如实公示全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生源计划及专业目录,充分尊重和满足广大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对报考志愿的选择权。

    二是改进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办法。考生既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招办或中考组考部门报名和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是规范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在稳定完善政策的前提下,继续执行《湖北省2004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普通中专招生录取体制,实行省、市两级招办分级负责录取办法;加强对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统一管理,采用统一编发的新录取软件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提高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是省招办统一印制普通中专新生入学通知书。湖北省内各市(州)属普通中专录取户籍在本市(州)的新生,新生入学通知书经市(州)招办盖章有效;其它普通中专录取新生,新生入学通知书经新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盖章有效。

 

9、2005年我省普通中专招生录取方式有哪几种?时间如何安排?

    2005年我省普通中专招生仍然采取单独招生、集中录取、注册入学录取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单独招生学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录取时间安排在6月上中旬。

    集中录取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为期一周左右。届时省招办将设置全省普通中专集中录取场所,各市(州)招办和有关招生学校进驻现场,统一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安排在9月至12月底进行,省招办将在每月底的最后三个工作日统一办理省部属普通中专注册入学录取手续。各市(州)招办办理注册入学录取手续时间由各市(州)招办自行确定。

 

10、什么是单独招生?今年我省实行单独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为积极推进普通中专招生改革,充分发挥普通中专办学特色,部分省部属普通中专经批准可单独组织报名、自行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拟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审核,这种录取方式即单独招生。实行单独招生的学校,必须在录取之前将单独招生的方案包括报名、考试、划线等有关情况报省招办备案,拟定录取名单后到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今年我省实行单独招生的普通中专有12所,即: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湖北省旅游学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原武汉涉外旅游学校)、湖北省现代技术学校、葛洲坝旅游学校、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专、湖北省体育运动学校、武汉体育学院竞技体育学校、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学校等。各校实行单独招生的专业登载在2005年《湖北招生考试》普通中专招生专刊和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这些学校将在5月下旬单独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可直接与这些学校联系。

 

11、何为“注册入学录取”?

    所谓“注册入学录取”是指集中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凭初中毕业证原件(或准考证)到生源不足的招生学校报名,这些招生学校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登记后,凭考生的初中毕业证原件(或准考证)及拟定的录取新生名册,到省市招生部门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因此,注册入学录取只是相对于集中录取的一种录取形式,凡未经省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是不能取得学籍的。

 

12、何为“双特色”学校?有何优惠政策?

    “双特色”学校是指以英语和计算机信息实用技术为主要办学特色,以全面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培养学生掌握现代化职业技能为立足点,积极推进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互相渗透,试行中英文双语教学的一种办学形式。举办“双特色”教育,是为了满足“入世”以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英语、信息实用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通而实行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加快培养具有较强英语和计算机技术的外向型人才,为保证双特色学校高起点、高质量地招收新生,使其真正成为中等教育的示范性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双特色”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统一下达到各地,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同时向社会公布。考生首先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然后再参加普通中专集中录取,取得普通中专学籍。

    “双特色”学校的学生可享受三项特殊优惠待遇:一是毕业双文凭。学生录取后,即可获得普通高中和普通中专双重学籍,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标准者,可同时获得普通高中和普通中专双文凭。二是教学双特色。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英语信息“双特色”学校教学计划》突出英语和计算机教学。三是升学就业双通道。凡优秀毕业生,且英语和信息课程达到一定标准者,可由学校推荐就业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升入高等学院深造。
 
13、哪些普通中专学校可在我省招生?

    凡经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在我省下达有普通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及“3+2”分段制和5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均可在我省招生。没有在我省下达和公布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不得在我省招生。考生可通过查阅《湖北招生考试》中专专刊或者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了解全省普通中专招生生源计划等情况。

 

14、报考我省普通中专的考生应具备什么条件?普通高中在校生或肄业生能否进入普通中专学习?

    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具有湖北省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肄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中专学习,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转读普通中专,经中专学校同意可直接进入相应年级学习。普通高中在校生、肄业生进入普通中专,须到招生学校和招办办理有关报名和录取手续。

 

15、如何办理普通中专报考手续?

    普通中专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招办或中考组考部门报名和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和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填写《湖北省200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县(市、区)招办和招生学校在受理考生报考志愿时负责相应的建档工作。县(市、区)招办接受考生填报志愿和建档的截止时间为8月底;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考生还可以采取信函方式报名。考生可填写《湖北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报名表》(附后,可自行复印),直接寄往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收到报名表后,将与考生联系报名和录取有关事宜。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考生,均可与省内任何一所具备招生资格的普通中专联系报考事宜,多数学校会满足考生的求学要求。

湖北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报考志愿

本人自愿报考                  学校                专业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填报日期          

 

 

 

 

 

 

 

 

 

  
  

 

 

 

 

16、市州属普通中专学校跨市州招生有哪些规定?

    市州属普通中专学校如要跨市州招生,须首先与生源所在地招办和学校所在地招办签定招生计划协议书,并由学校所在地招办统一报省招办(并附协议书原件)进行公示,此类考生录取手续由生源所在地招办负责办理。

17、考生如何了解我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信息?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我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及有关信息:

    1.查阅2005年《湖北招生考试》普通中专招生专刊。该刊由省招办与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联合编发,集中登载有我省普通中专招生政策、全省普通中专招生生源计划和专业目录等内容,可作为考生报考的主要依据。

    2.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省招办通过该网站全面公布了我省普通中专招生政策和动态信息,可供广大考生随时上网查询。

    3、查阅有关新闻报道。省招办通过新闻媒体登载《湖北省2005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问答》等宣传材料,介绍我省普通中专招生政策和有关信息。

    4、参加当地市、州招办组织的普通中专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

    5、直接向有关招生学校咨询招生事宜。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考试》中专专刊或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等途径查询有关学校的通讯联络办法。

 

18、师范类“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报考师范类“3+2”分段制和5年一贯制高职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师范类“3+2”分段制和5年一贯制高职的录取工作由省招办在集中录取期间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划定全省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参加当地中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单科成绩划线),市州招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负责在全省最低录取资格线上,在本校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19、非师范类“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报考非师范类“3+2”分段制和5年一贯制高职学校的考生,必须是2005年普通中专录取入学的新生,并须在入校后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初中文化水平综合测试。非师范类“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在11月份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向招生学校集中投档;招生学校拟定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上传时间: 2005-05-25 10:32:35
信息来源: 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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